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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潍坊市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入选人员进行公示和考察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专业技术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05-19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上属驻潍单位:

根据《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潍政发[2012]20号)和《关于推荐选拔第十二批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通知》(潍人社办[2014]13号)规定,我们组织了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经逐级推荐选拔,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从全市申报推荐的人选中选拔出第十二批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15名按照市人才领导小组的意见,已当选为鸢都学者在管理期的人员不再重复评选拔尖人才)。为进一步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决定自2014年5月20日起,对入选人员进行公示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

对第十二批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入选人员,在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拔尖人才所在单位同时公示。公示期为10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期限为2014年5月20日—2014年5月29日。所在单位可以采取张贴公示公告或登载内部局域网等多种形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公告、本通知和考察人选的《推荐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情况一览表》、公示时间和公示电话,公示地点同时要设立公示箱,便于群众反映情况。公示期间,如对考察人选有异议,可以直接向考察组、单位人事处(科)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也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反映。

二、考察

考察要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考察分工。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区域内入选人员的考察组织工作。市直部门、有关上属驻潍单位入选人员的考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成立考察组。要抽调专人组成考察小组,由考察小组对入选人员进行考察。各级、各部门可视入选人员数量和工作量,组成多个考察小组分头进行工作。

3、考察程序。首先,检查公示情况。考察小组要到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察看单位的公示情况,检查是否符合公示要求,详细记录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其次,分头谈话,了解情况。考察小组要组织部分人员参加谈话,谈话对象中要有单位的领导,单位中层干部和基层的群众代表。单位领导要对本人的综合表现情况和公示情况进行介绍。单位人员较多的,要与入选人员有工作接触的人员座谈,所在单位人员较少的,也可以全部参加座谈。第三,形成考察材料。考察材料要包括本人的政治表现、敬业精神、廉政情况、业绩和成果、公示座谈情况以及是否同意其当选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意见等内容,考察材料要在500字左右。考察材料由考察小组成员签名。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上属驻潍单位和拔尖人才所在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公示和考察工作,认真受理对公示人选的举报和情况反映,仔细核查有关情况。考察结束后,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考察组分别对分工负责的所有入选人员写出综合公示和考察情况报告,连同个人的考察材料于2014年6月15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接访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接访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 8096769

附件1:潍坊市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入选人员公示名单

附件2:关于潍坊市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入选人员公示公告(式样)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9日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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