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概要 新闻中心 人力资源 社会保险 人事人才 劳动维权 信息公开 办事指南 联系电话
当前位置: 首页最新公告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2-02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潍坊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公布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序号

违法主体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注册号)

单位地址

法定
代表人姓名

违法事实

相关处理情况

1

潍坊福莱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370700200022852

潍坊市潍城经济开发区工业一街以北创业路以东

张立群

拖欠劳动报酬

  

2016年2月17日,5名劳动者到潍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诉潍坊福莱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工资。2016年2月17日,潍坊市潍城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立案受理。经调查,潍坊福莱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公司全体职工70余人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工资共计248000元。2016年4月18日,潍坊市潍城区人社局向潍坊福莱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2016年5月10日,向潍坊福莱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目前此案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

山东华岳重工有限公司

913707837903687222

山东省寿光市西二环路68号

 

拖欠劳动报酬

 

2016年11月22日,13名劳动者到寿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诉山东华岳重工有限公司拖欠工资。2016年11月22日,寿光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立案受理。经调查,山东华岳重工有限公司拖欠13名劳动者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工资报酬共计185388.97元。2017年1月19日,寿光市人社局向山东华岳重工有限公司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目前此案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

潍坊玉晶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91370783565248505X

寿光市羊口镇临港工业园

夏光跃

拖欠劳动报酬

 

2017年2月17日,371名劳动者到寿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诉潍坊玉晶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2017年2月17日,寿光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立案受理。经调查,潍坊玉晶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拖欠371名劳动者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工资报酬共计3918070.51元。2017年4月27日,寿光市人社局向潍坊玉晶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目前此案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潍坊国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91370784399641853C

安丘经济开发区拥翠街与建设路交叉路口西30米路南

陈桂娥

拖欠劳动报酬

   

2017年1月3日以来,潍坊国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安丘市开发区工地)农民工多次到省、市、县信访局上访讨薪。2017年1月9日,安丘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立案受理。经调查,潍坊国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安丘市开发区工地)拖欠130余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3853903元。2017年1月12日,安丘市人社局向潍坊国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2017年1月13日,安丘市人社局将该案移送安丘市公安局处理,安丘市公安局对该公司负责人卜令曾实施了刑事拘留。

 

 

5

潍坊荣鑫机械有限公司

913707257687443577

昌乐县朱刘街道

刘效峦

拖欠劳动报酬

 

2016年12月30日,22名劳动者到昌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诉潍坊荣鑫机械有限公司拖欠工资。2017年1月10日,昌乐县劳动监察大队依法立案受理。经调查,潍坊荣鑫机械有限公司拖欠22名劳动者2016年4月至2016年7月工资共计129495元。2017年3月7日,昌乐县人社局向潍坊荣鑫机械有限公司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2017年3月24日,向潍坊荣鑫机械有限公司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2017年9月27日,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潍坊荣鑫机械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目前此案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

昌乐华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9137072578613339XQ

昌乐县宝城街道北三里街与工业用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李新华

拖欠劳动报酬

 

 2017年3月13日,40名劳动者到昌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诉昌乐华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拖欠工资。2017年1月10日,昌乐县劳动监察机构依法立案受理。经调查,昌乐华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拖欠40名劳动者2016年12月份至2017年3月份工资共计282798元。2017年3月16日,昌乐县人社局向昌乐华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2017年3月29日,向昌乐华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目前此案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鲁ICP备10025381号

鲁公网安备 370794020007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