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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部门职能 构筑四大体系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权益
作者:    文章来源:诸城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3-05-27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妇联的大力支持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诸城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全力构筑促进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开发、执法维权四大体系,努力加大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力度,促进了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一、着力构建促进就业体系,积极做好妇女就业工作

就业平等是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针对女性就业面偏窄,就业相对困难的实际情况,重点强化四个方面:一是着重强化就业用工观念的转化。通过各种新闻媒体,深入镇街、社区和厂矿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用人单位和企业主,杜绝就业性别歧视,积极吸纳女性就业;同时,鼓励求职女性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取得一定的效果。二是着重强化妇女就业技能的提高。多种途径、灵活多样地开展了妇女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工作,确定再就业培训学校1所,设置厨师、面点、美容美发、家政等专业。通过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她们的就业技能和再就业能力。三是着重强化大龄妇女就业的扶持。在人力资源市场设立了“妇女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为“4050”失业妇女、失业军嫂和其他家庭生活困难、就业要求迫切的无业妇女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个人投保、失业登记、自谋职业等“一站式”、“一条龙”的便捷服务。四是强化提升妇女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就业主渠道作用,除每周定期举办2场招聘会外,针对女性群体的能力特点和各行业的用人需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了妇女就业招聘洽谈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周、机械制造市场营销等行业招聘会、逢镇街集市日的“送岗位下乡”等各类招聘活动。2006年以来,累计向社会提供就业岗位45万个次,实现各类人员新增就业10万人,其中女性4.4万名,1.5万名女性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68%。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23期,培训人员14万人次,其中女性8万人次,培训就业率达到95%以上。

二、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做好社会保险工作

为切实解除妇女就业的后顾之忧,人社局积极采取措施,围绕“城乡一体、逐步提高、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不断扩大城乡社会保障覆盖面。

一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社会保障制度。20114月份,新农保制度全面启动,目前实现了基础养老金“一步到位、全额发放”,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59.34万人,登记参保率达100%,为16.58万名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发放了养老金,发放率达100%,累计发放养老金24448万元。努力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将城镇居民、在校大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目前参保人数达到14.03万人。二是以社保稽核为手段,抓好社会保险扩面。以服务行业及新办企业为重点,以农民工、新型经济组织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为扩面主体,通过建立和实施制度化、经常化的稽核,切实做到应保尽保。2012年征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15.58亿元,参保职工达到16万人,其中女性7万人。三是以经济增长为支撑,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连续8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逐步缩小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差距。及时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特殊慢性病种由2009年的12种增加到现在的65种,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4万提高到50万元;城镇参保居民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一、二、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80%70%60%,并建立大病补偿机制,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8万元。四是不断规范生育保险工作。生育保险是专门针对女性的一项特殊险种,我市的生育保险于20028月开始实施,这项保险切实保障企业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2006年以来,共为10162名女职工发放生育保险待遇近11435万元,人均11253元,所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女职工均享受了产假、生育津贴和医疗费报销等生育保险待遇。

三、建立完善人才开发体系,推动广大女性融入发展大潮

一是畅通引才渠道,大力集聚高层次人才。围绕我市经济模式由“粗放”向“集约”、由“制造”向“创造”升级换代,努力吸引一批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来诸城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人才数据库,促进各类妇女人才的成长和合理配置。根据我局建立的人才统计台帐、组织部门的机关干部年度统计报表和每年国有企事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统计报表,建立统计基础台帐,及时发现女性人才的年度变化情况,也有利于发现女性人才队伍变化的特点和趋势,为制定促进女性人才队伍成长的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依法保障妇女在招聘录用的公平公正。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录用公务员时,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护女性与男子同等的就业权益。2006年以来,引进硕士学历以上人才750多名,其中女性为442人,占总人数的59%。选拔从事“三支一扶”(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高校毕业生145人,其中女性为101人,占总人数的70%。公务员考录219人,其中女性110人,占总人数的50%。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女性672人,占总人数的75%

四、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维权体系,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近年来,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维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和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人社局每年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使用女职工、未成年工的专项执法监察活动。2006年以来,共检查用人单位6960家次,涉及职工76万人次。我们认真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各项劳动标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严格执行女职工“四期”和工时、休息休假以及禁止使用童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督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严格贯彻按劳分配、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收入。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注重维护妇女在劳动争议方面的权益。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坚持劳动争议调解下基层、进社区、到企业,推进一般性争议案件在基层得到有效解决,提高办案效率,法定期限结案率达100%,极大地维护了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营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增强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

人社局在促进妇女就业、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各级领导的要求和广大妇女同志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总体工作部署,以“民生为本、服务发展”为主线,更好地履行部门职责,切实维护我市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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