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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人社局三项举措提升仲裁调解效能
作者: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科 青州人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3-11-12

 

青州市人社局高度重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注重以调解方式柔性处理争议、化解矛盾,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今年来,完成结案166起,调解率达到74%,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797万元。
一是用制度促调解。确立“四步调解法”工作机制,以制度将“调解为主”的仲裁工作理念落到实处,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前、开庭前、闭庭前、裁决前等整个案件处理过程的始终,步步调解,层层推进,柔性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
二是用耐心促调解。坚持“以人为本,仲裁为民”的服务理念,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站在维护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高度,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向当事人讲明调解相对于裁决的优势,做好仲裁裁决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积极参与到调解中来。
三是用技巧促调解。在办案实践中不断总结调解技巧,在仲裁培训中积极学习调解策略,因案制宜,因人制宜,通过以案说法、背靠背调解、面对面调解等多种有效形式,以公平合理为前提,不断提高调解效率与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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