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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招投标办法
作者: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1-08-31

 为规范我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招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潍坊市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意见》(潍劳社办〔2008〕50号)《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潍劳社〔2009〕14号)精神,制定以下潍坊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培训机构)招投标活动办法。

一、基本原则
定点培训机构的招投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的原则,面向社会各类培训机构进行招投标,确定定点培训机构。
二、定点培训机构竞标范围
依法设立的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均可作为投标对象。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建立并公布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可作为定点培训机构,直接承担我市的各类培训任务。
三、定点培训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和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具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办学经历;自身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确保培训活动的资金支持。
(二)具有满足开展培训职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教学场地一般应包括教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等,面积在1600平方米以上;配备开设的职业(工种)培训教学所需的教学仪器设备和教材、图书、资料;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三)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具备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并有与培训专业、设备等规模相适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学队伍;具有2名以上取得职业指导资格、熟悉劳动保障政策的专(兼)职教师;开展创业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具有2名以上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创业和改善你的企业”教师资格证书的专(兼)职教师;聘请的兼职教师应经其所在单位同意,出具证明,并与培训机构签订1年以上的聘用合同书。
(四)具有满足开展培训职业(工种)所需的教材。社会培训机构所设培训职业(工种)适应当地劳动力市场需求,培训方法和形式适应培训对象学习需求,统一使用由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教学大纲。
(五)具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具有较好的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和业绩,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学员培训后就业率达60%以上。
(六)其他条件。社会信誉好,无违规收费以及其他违法行为;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成本,能出具有效票据。
四、定点培训机构招标程序
(一)编制招标文件。各县(市、区)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确定的培训工种、培训人员数量等详细信息,制定各自的招标文件,由市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确定有招标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须知;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3、定点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协议条款;4、招标报价要求;5、评标标准;6、招标需求一览表(见附件1);7、投标书(见附件2)。
(二)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要通过市级宣传媒体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三)组织投标。符合投标条件并有意向投标的培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机构负责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开启并退还。
(四)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潍坊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邀请有关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的单数。
(五)开标、评标和中标。开标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地点和时间进行。评标委员会采取综合评分法对投标单位情况进行评审,对合格的投标社会培训机构按要求进行现场审查。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机构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六)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中标结果在市级报纸予以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七)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根据中标情况,编制《定点培训机构中标单位及培训任务一览表》(见附件3)并报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审核备案。
五、监督与管理
(一)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及变化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招投标活动。
(二)各县(市、区)和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要统一制作和悬挂各定点培训机构的名称、专业、地点和联系电话等,使各类人员了解定点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设置情况,指导其自愿参加培训。
(三)定点培训机构要建立教学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学员信息台帐、就业跟踪制度。在开班前应将学员信息资料、教学计划、培训大纲以纸制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四)各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对当地的定点培训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培训前对学员情况、教学计划、培训大纲进行审核备案;培训过程中,要建立监督评估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培训班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做好记录;培训后,要组织统一结业考试,并对培训情况做出综合评估,做为考核定点培训机构的主要依据。
(五)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建立培训效果评价制度,每年年终对定点培训机构中标项目进行评估,建立培训效果评价制度,根据其专业设置、培训内容、课程安排、收费标准、招生情况、学员结业率、技能鉴定合格率以及培训后就业率等综合考评情况给予评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有违法违规行为、将承担的培训任务委托转包其它单位等情形的,直接撤销其定点培训机构资格,下一年度不得进入招投标范围。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将不定期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抽查。 
本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潍坊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招标需求一览表
   2、潍坊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投标书式样
   3、潍坊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中标单位及培训任务一览表


附件2:
编号:
 
潍坊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投标书
(式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全权代表:               
               
 
 
 
投标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XXX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印制   
 
 
致:(招标人)
根据《潍坊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机构招投标办法》,按照XXX招标文件要求(招标编号),XXX(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XXX(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X份(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诺函
2、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项目综合说明
5、投标单位概况(表一)
6、投标专业概况(表二)
7、投标专业价格(表三)
8、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9、具体联系方式
10、其他需补充的条款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名称
 
负 责 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号
 
颁证
单位
 
开户行
 
账号
 
拟培训的
专业名称
及 等 级
 
基 
 
 
 
 
 
 
培训机构办学概况及培训工作业绩
 
 
投标
单位
促进
就业
措施
 
 
获奖
情况
 
 

表一                   投标单位概况
 
表二               投标专业概况

专业
名称
 
拟培训等级
 
培训课程
 
培训课时
 
选用教材名称
 
申      报 条 件
教学设施
理论
教室
            间
实习
教室
      间
办公
资料
主要专业设备
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
工位
期实习人数
 
 
 
 
 
 
 
 
 
 
 
 
 
 
 
 
 
 
 
 
人员配备
 
姓   名
学历
专业等级
职称
联系电话
专职教师
 
 
 
 
 
 
 
 
 
 
 
 
 
 
 
兼聘教师
 
 
 
 
 
 
 
 
 
 
 
 
 
 
 
 
 
 
 
 
管理人员
 
 
 
 
 
 
 
 
 
 
 
 
 
 
 

(注:表二多个培训专业须加页,如表二-1、表二-2等)
表三                 投标价格表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培训专业名称
经 费 预 算
培 训课 时
就业去向
 
经费预算:     (元/人)
其中:
财政补贴:     (元/人)
单位自筹:     (元/人)
个人支付:     (元/人)
 
 
其他支出
 
合计
大写:       小写: 
 
经费预算:     (元/人)
其中:
财政补贴:     (元/人)
单位自筹:     (元/人)
个人支付:     (元/人)
 
 
其他支出
 
合计
大写:       小写: 
 
 
……
 
 
 
 

 说明:
1、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表格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2、招标单位可根据上述表格内容自行添加更多详实内容。
3、培训机构所报的每一种培训专业都需要按照格式将详细内容列出。
4、货币以人民币为单位。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鲁ICP备10025381号

鲁公网安备 370794020007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