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概要 新闻中心 人力资源 社会保险 人事人才 劳动维权 信息公开 办事指南 联系电话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政务公开
致2012年回潍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
作者:    文章来源: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2-02-04

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亲爱的同学们:
大学时光转瞬即逝,同学们即将步入社会,承担起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神圣职责。
高校毕业生作为国家栋梁和宝贵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生力量。近年来,随着高等院校不断扩招,每年毕业生数量也随之增加,2010、2011、201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分别为630万、660万和680万人,预计未来几年,高校毕业生数量还会增多。我市作为高校毕业生生源大市,2010、2011、2012年每年需在我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有6万余人。无论从全国还是从全市情况来看,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持续上升。
虽然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不容忽视,但广大毕业生也不要悲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明确要求:要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2011年5月25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求“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整个就业工作的首位”;省市政府也分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也给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大量工作岗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已连续9年保持在70%以上。我市近两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也都超过了90%。预计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仍会平稳有序。
对于即将离校求职择业的高校毕业生,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要转变就业观念,当前高等教育已由原来的“精英教育”发展到现在的“大众教育”,广大毕业生要认清形势,转变以往“天之骄子”的思维,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就业创业观,要结合自身实际,降低就业期望,扑下身子到中小企业就业,到城乡基层就业,到中西部、民族、贫困地区就业,在基层偏远地区锻炼自我、增长才干、不断进步;二是更多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特别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出台的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方针政策,包括各项就业流程、就业创业扶持优惠政策等,避免多走弯路;三是要积极参加就业见习。我市已建立100多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就业见习管理办法,为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助费用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各分担50%。四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当今用人单位青睐有理论、懂技术、一专多能型人才,高校毕业生在学校已经掌握了扎实的理论基础,但是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欠缺,因此高校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会对今后的求职择业大有裨益。广大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潍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wfbys.cn)办理各项就业创业手续、了解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考、招聘信息,方便求职择业。
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作为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人社局党委的工作部署,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人才强市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抓好中央、省、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逐步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制机制、细化各项服务等多项举措,进一步巩固平稳有序的毕业生就业形势。
一是加大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和就业指导力度,转变毕业生就业观念。将继续通过网络、报纸、制作宣传册明白纸、举办就业创业指导进校园等多种宣传途径,向广大毕业生宣传各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引导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转变传统就业观念,逐步树立起“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求职择业观, 同时掌握就业与创业技巧以及办理就业相关流程,从现实出发选择合适的求职道路。
二是加大“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力度。把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就业作为工作重点和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重要举措,按照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方针,不断扩大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范围,加大对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支持力度,取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户籍地和生源地限制,将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8万元。简化贷款手续办理,通过实行“一站式”服务等形式、建立起大学生创业贷款绿色通道、探索我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及孵化器建设及管理新模式等多种举措,使更多高校毕业生尽快走上创业之路,以创业引领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三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拓展和考选工作。今后,我们将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积极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同时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全科医师等基层项目的考选,不断完善“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考选办法,确保把最优秀的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最需要的基层岗位工作。
四是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我们将在在完成我市“三年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基础上,继续鼓励和扶持一批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见习质量高,见习条件好,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就业见习单位,为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机会。同时加强基地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程度,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使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丰富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最终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五是进一步做好特困毕业生就业帮扶,实现就业帮扶人性化。我们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窗口设立了特困生登记专门窗口,对现场报道特困家庭和就业困难毕业生进行认真登记。同时通过开发购买针对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举办专场招聘洽谈会、安排就业见习、帮扶自主创业等多项举措,努力安置好家庭贫困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确保了所有未就业的特困家庭毕业生都享受到就业援助服务。
同学们,青年智则国智,青年富则国富,青年强则国强。同学们要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进企业、下基层、自主创业,勇担社会发展大任。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国家的繁荣,民族的兴盛离不开你们这些风华正茂的青年人。你们要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寻出路、谋发展、求进步,借助各种平台施展才华,做出你们应有的贡献,真正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二〇一二年二月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鲁ICP备10025381号

鲁公网安备 370794020007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