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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2-28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潍坊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潍发〔2016〕33号),全面落实省市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从完善工作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入手,着力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工作水平,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根据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各项指标纳入全局考核体系,其结果作为各科室、单位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工作量化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承接了省人社厅下放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设立普通技工学校审批”3项行政审批事项,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及时整理出台了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压缩了审批时间,提升了服务效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印发了《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要求和任务步骤,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公平、高效、透明,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按照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定期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布,实现了行政审批行为的透明化和信息利用的最大化,对规范政府审批行为和促进有关市场规范运营发挥了有效作用。
(三)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在全市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就业创业服务网络,构建了“半小时就业服务圈”,为劳动者就业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基于“互联网+”服务理念,“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在各级业务经办机构全面展开,“鸢都创业证管理系统”投入使用,“人事代理社保缴费微信服务平台系统”上线应用,“有微就有位”微信平台日益完善,“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新模式逐步形成。电子社保建设取得新成绩。继续发挥全国首批电子社保示范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网上经办服务系统、手机APP等经办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自助服务终端从社保大厅走进街道社区,使参保单位和群众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潍坊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对本部门原有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行了调整完善,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论证、审查、评估、备案等各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理、可行、可控,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备案审查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责任主体作用,由局政策法规科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同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未经“三统一”规范的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行政不当行为,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2016年,市人社局共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8个,全部落实“三统一”和备案制度。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及我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方案风险评估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及行政不作为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提高了人社部门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执法”机制,凡涉及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的检查活动,一律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监察执法事项统一规划,监察执法力量统一调度,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统一处理处罚,杜绝了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以及相互推诿、拖延办理监察事项等现象的发生。制定了《潍坊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关于统一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等一系列规定,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诚信等级评价、一般性劳动纠纷调处、书面审查、日常巡查、欠薪预防监控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获得救济权,坚决杜绝以权谋私、越权执法和行政不作为等行为,推动执法维权服务更加规范高效便民。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参加各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实行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制度和行政处罚集体研究决定制度、重大处罚决定听证制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责任追究制度、仲裁案件回避制度、“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内部监督制度,使办案程序更加规范、办案流程更加透明、处理案件更加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律的轨道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实施行风监督和群众评议制度,设立举报监督电话,聘请法律监督员,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强化层级监督和司法监督,主动加强与市政府法制部门、各级法院、省人社厅法规处的沟通联系,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应诉案件备案报告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扎实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2016年共处理行政应诉案件6个,行政复议案件2个,共11个审次全部胜诉,胜诉率100%。
(五)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与工会、企业家联合会、司法、综治等部门配合联动,在全市形成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开通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案件实行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裁决,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认真做好裁审衔接工作,加强同人民法院联系沟通,定期联合召开劳动人事争议审判与仲裁研讨会,对在审判和仲裁实务中遇到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实体处理等疑难问题进行研究讨论,统一裁判和仲裁标准。在部分县市区试点建立了法官联动制度,设立了法官联系办公室,调解、仲裁案件结案前派驻法官和仲裁员共同合议,并在文书上签字确认,有效避免了裁判不一的情形发生,大大降低了案件诉讼率。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和“多位一体”大维权体系,修订完善《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促进了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一)加强系统内部的教育培训。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邀请法制工作者和法律顾问专题讲解《行政诉讼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完善机关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全系统干部积极参加全国人社系统干部在线学习、潍坊市在线学法考法平台学习,进一步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结合人社政策主题宣传年活动,组织开展了以“政策惠民生、宣讲入人心”为主题的人社业务宣讲活动,以“人社业务大讲堂”为平台,由各科室、单位业务骨干宣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通过内部宣讲和基层推广,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服务水平。
(二)做好新录用和新任职公务员培训工作。结合我市市域实际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对公务员的职业要求,设置依法行政课程,加大《公务员法》等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新录用和新任职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16年,全市共有940名新录用和新任职公务员参加了培训。
(三)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围绕促进法规政策落实,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潍坊学院、潍坊医学院、潍坊职业学院等12所驻潍高校开展了“大学生就业创业巡讲进校园活动”,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提升创业能力,5000余名大学生参加了巡讲活动。此外,还开展了“法律进高校”普法宣传月、“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都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创新法律法规宣传方式。针对不同群体,积极创新宣传方式。针对大学生等年轻群体注重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平台即时推送就业创业政策及人社法规,我局已开通“潍坊市人社局”政务微博,“潍坊人力资源”、“潍坊人事考试”、“潍坊社会保障卡”、“潍坊创业大学”等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拓宽了政策法规的宣传渠道;对普通市民、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广泛运用电视、广播、社区宣传栏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通过在线学习、自主选学和任职培训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近年来,市人社局法治教育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被授予“2011-2015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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