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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2-26

 

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潍发〔2016〕33号)《关于印发2017年潍坊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服务社会发展、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人社”建设取得了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潍坊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细化了27项具体措施,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研究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明确了创建目标和落实措施,确保工作量化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放管服”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和服务,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认真做好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对国家先后6批次取消的319项职业资格,坚决进行清理,确保已取消的资格一律不再组织实施。落实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将32项权力事项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及时制定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进一步简化流程、压缩时限,提升了服务效能。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等监管方式,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强化对就业专项资金、社保基金的监管,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开展专项检查,保证基金安全。三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着力培育“互联网+人社服务”新优势,推进公共服务同城、同质、同效,让群众享受更多发展成果全市830万人实现参保实名制,开通社保卡应用122项,发放社保卡776万张,我市在全国电子社保建设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修订完善了《潍坊市人社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各个环节作了明确规定,把事前审查、集体决定与事后备案相结合,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理、可行、可控。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未经“三统一”规范的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行政不当行为,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2017年,我局制定的3个部门规范性文件全部落实了“三统一”要求,并及时向市法制办和省法制网进行了备案。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及我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方案风险评估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及行政不作为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提高了人社部门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健全行政执法机制体制。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执法”机制,凡涉及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的检查活动,一律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监察执法事项统一规划,监察执法力量统一调度,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统一处理处罚,杜绝了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现象的发生。健全完善了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诚信等级评价、一般性劳动纠纷调处、书面审查、日常巡查、欠薪预防监控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获得救济权,坚决杜绝以权谋私、越权执法和行政不作为等行为,推动执法维权服务更加规范高效便民。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参加各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一是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制定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对行政执法事项、随机抽查事项、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资格等多个清单进行了梳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各项制度,为“法治人社”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加大内部合法性审查力度出台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将重大行政处罚等执法决定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充分发挥部门法制科室的职能作用。积极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2017年共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31件。三是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应诉“三告知”等制度,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
(五)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实现劳动保障智能监察。在全省率先研发应用覆盖全部监管单位的智能监察信息系统,实现与社保、劳动关系、用工备案的数据共享,举报投诉全市联动、远程指挥调度、预防预警监测等功能更加强大。开通微信服务平台,利用智能手机可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市联动受理”,劳动者维权更加方便快捷,山东电视台、潍坊晚报等媒体对这一创新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二是仲裁办案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按照“开标准庭、办标准案”的要求,优化工作流程,改进办案方式和庭审方式,不断提升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观摩活动,组织县市区分别在高新区、青州市、诸城市开展了仲裁庭审观摩,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程序。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万人下基层”化解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活动、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促进了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一)加强系统内部的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学法培训制度,制定了2017年学法计划,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加大法律培训力度,2017年共组织举办科级以上干部素质提升班、政务公开宣讲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能力提升研修班、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人培训班、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例研讨会等10余个培训班次,开展了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等各类教育活动,全系统5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教育活动,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组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将《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列为公务员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主选学等培训活动的必修课程,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继续教育,提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法律素质。通过举办劳务派遣业务培训班等培训活动,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了企业遵法守法的自觉性。依托潍坊创业大学及其分校培训平台,突出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组织培训2.1万人,广泛解读人社法律法规,宣传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紧密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4月份以“就业之路·法律同行”主题,走进潍坊技师学院、潍坊职业学院等高校,围绕就业创业政策、社会保险、劳动维权等热点问题开展宣传活动,有效增强了在校大学生的懂法用法意识。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日活动。6月20日,组织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走上街头、广场,深入建筑企业和工地,设立宣传点,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品和宣传单页,同时依托“潍坊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开展“2017年工伤预防知识微信有奖竞答”活动,吸引万余名职工参与,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知法守法意识。
(四)创新法律法规宣传形式。推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互动融合,不断创新媒体法律法规宣传的方法与形式。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受众稳定优势下,以“潍坊人社”微信公众号为基础,建立融微信、微博、门户网站和舆情引导等多位一体的新媒体法治宣传格局,进一步加强新媒体普法的力度,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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