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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备案
作者:    文章来源:劳动关系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1-10-19

一. 事项名称
劳动备用案
二.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三. 程序依据
《劳动合同法》
四. 办理条件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
五. 申报材料
(一) 增员所需材料:
劳动合同
1、 证明信、大中专毕业生技校派遣证、复退军人军转干部安置信、调动联系函、劳动人事代理证明等其中一项;
2、 《潍坊市劳动用工变动备案综合表》;
3、 《潍坊市劳动工(变动)备案花名册》。
(二) 见员所需材料:
1、 劳动合同或经备案的花名册;
2、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3、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4、 调出联系函、死亡、退休证明等其中一项;
5、 《潍坊市劳动用工变动备案综合表》;
6、 《潍坊市劳动用工(变动)备案花名册》。
(三) 续签所需材料:
1、 劳动合同或经备案的花名册;
2、 新签订的劳动合同;
3、 《潍坊市劳动用工变动备案综合表》;
4、 《潍坊市劳动用工(变动)备案花名册》。
六. 审查步骤
1、 申请;
2、 受理;
3、 审核;
4、 批复。
七.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八. 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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