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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理流程
作者:    文章来源:留学回国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1-08-31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升学、就业和报考各类专业资格考试时必须出具的材料之一,也是潍坊市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办公室为留学回国人员办理登记和就业派遣手续的主要依据。
  一、认证机构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国内唯一一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从事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性机构。为方便广大留学人员办理认证手续,该中心在全国设立了40多处国(境)外学历认证申请材料验证点,查验和代理收取有关认证申请材料。我省现设有济南、青岛、烟台三个验证点,目前我市尚未设立验证点。留学人员可就近到济南、青岛、烟台进行验证,也可委托市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办公室代为办理。
       
                                                      验证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序号
名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1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010-82361188
010-82361059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
100083
2
济南留学回国工作办公室
王淼
0531-87081799
 
济南市经十路22399号人才市场一楼大厅(每周一、二、三办理)
250021
3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青岛分中心
王志鹏
0532-88916306
 
青岛市海尔路178
266101
4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烟台分中心
彭周
0535-6683330
0535-6683269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莱山区黄海城市花园西区)
264003

  二、认证的主要内容:
  1. 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
  2. 甄别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
  3. 对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
  4. 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简称“认证书”)。
  三、需提交的材料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2.在国(境)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需认证的国(境)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6.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出国(境)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8、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要求的其他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认证所需时间
  正常情况下,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过程需要15-20个工作日。
  五、认证结果领取
  1、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直接递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可以持本人有效证件到认证中心领取认证结果,也可采用快递邮寄。
  2、在济南、青岛、烟台验证点递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由验证点邮递,也可以与验证点联系确认认证结果寄达后,到验证点领取。 
  3、通过潍坊市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办公室代办的,认证结果到达后,将通知申请人领取。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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