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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人社局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5-22

 

关于印发《市人社局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
活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市人社局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督查工作方案》已经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代章)
                       2017年5月22日       
 
 
市人社局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督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局系统工作执行和落实力度,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共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局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潍人社党委〔2017〕26号)要求和《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督查和问责办法(试行)》规定,制定如下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
二、督查内容
在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市委和局党委的安排部署,重点对以下工作进行督查:
(一)“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对各科室、单位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活动方案制定情况,阶段性活动开展情况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督查。
(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市十二次党代会重点任务目标推进落实情况、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重点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三)人社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局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10+1”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2.公开承诺“担当作为、争创一流”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3.十大调研课题完成情况;
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情况;
5.“五型机关”创建情况;
6.“五大提升行动”实施情况;
7.“五项机制”健全情况;
8.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确定的重要事项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的推进落实情况。
(四)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对各科室、单位值班制度、考勤制度、政务公开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督查方式
局党委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具体负责“作风建设年”活动督查工作。坚持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即时督查相结合,书面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督查要做到快办、快结、快反馈,保证督查事项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督查结果及时向局党委报告,并在局系统进行通报。加强对督查结果的使用,督查结果将作为各科室、单位及工作人员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贯彻刘曙光书记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局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扎实落实。加强工作督查是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和各项业务工作高效落实的重要手段,各科室、单位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督查工作。
(二)严格督查问责。督查组要认真抓好督查各项工作,勇于查找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不断提高督查工作水平和工作执行落实实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督查结果要在局系统内进行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要及时总结推广。对服务对象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制度落实,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实现督查问责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改进局系统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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